第一天然食品委任临时清盘人属上市规则第13.51(2)(l)条所述之事件★★。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本公司须(其中包括)就黄先生(即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第一天然食品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作出公告。
据黄先生所述★★★,继第一天然食品三名中国董事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二日辞任后,第一天然食品主席兼执行董事杨宗龙先生同时失去联络。随后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另外两名香港董事分别辞任第一天然食品董事会(★“第一天然食品董事会★”)之职务。黄先生为了确保第一天然食品董事会可以持续运作,故决定留任第一天然食品董事会★,并在最后的香港执行董事辞任前★,安排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委任一名新董事予第一天然食品董事会。谨提述第一天然食品日期为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十九日及二十二日之公告。
中国镍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日接获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之强先生(“黄先生★★★”)日期为二零零九年一月十日之通知★★,彼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为第一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已委任临时清盘人)(★★★“第一天然食品”)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而该公司自二零零九年一月六日起已委任临时清盘人。根据刊发之资料,第一天然食品为控股公司,而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制造及销售冷冻海产食品、冷冻功能性食品及冷冻调理即食食品以及销售优百品牌食品。该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于百慕达注册成立,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为1076。应第一天然食品之要求,第一天然食品股份已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
一天然食品之共同及个别临时清盘人,接管及控制第一天然食品及其附属公司之资产★★★。第一天然食品已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向高等法院提交呈请致使委任生效。谨提述第一天然食品日期为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之公告★★。